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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大成立已十年,蘆荻社大卻因教育部的「國立高中/職學校建物委外」政策,使用三重高中體育館已達九年的蘆荻,今年得因營利廠商標下三重高中體育館,被迫要為保校進行抗爭。教育部預算短缺,以「促參法」鼓勵各校成立校務基金進行校園空間委外營利。 「捍衛蘆荻」教育部陳情活動日期:97年4月30日(星期三) 時間:早上9:30 地點:教育部大門口(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) 在台灣第一所社區大學成立至今已經十年,大家在一片歡欣的氣氛中慶祝社大十年的時刻。很遺憾的,從創校至今經營成果豐碩的蘆荻社區大學,卻因教育部不當的「國立高中/職學校建物委外」政策,使用國立三重高中體育館空間已達九年的蘆荻,今年卻因民間營利廠商(負責人還是國立三重高中前二任的家長會長) 以高價權利金標下三重高中體育館,被迫要為保校進行抗爭。 教育部從85年起就計畫性推動國立大學自籌財源,85年先立法通「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」完成立法,自88年度起全面實施;92年推動「國立高中校務基金」,同時與公共工程委員會聯手推動「國立高中職學校建物委外經營」的政策,鼓勵國立高中職將學校建物委外營運,以利自籌財源。教育部種種政策,都為了規避逐年下降教育預算不足的責任。教育部頻喊沒錢,要學校想辦法自籌財源,卻可以花三千萬大修特修教育部的門面...,台灣這樣教育最高主管機關,完全不顧民間教育疾苦。 2004年我們在很倉促的情況之下,得知三重高中體育館必須委外營運,我們自始至終不同意教育OT化,當時,我們曾經向三重高中提出「社區共管方案」; 意即,蘆荻社區大學協助三重高中來管理這棟花了人民納稅錢1.5億建造的體育館,成為社區民眾的運動中心,社區民眾來使用,只需支付水電費用,每年所得全數交給三重高中。很遺憾,並未被三重高中採納。但為了保護當時已經發展進入第六年的蘆荻,以及顧及社區高中自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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